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社會公眾依法便捷獲取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廳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產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
2.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領導分工、機構職能;
3.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4.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自治區辦理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相關結果;
6.自治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7.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8.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9.自治區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0.鄉村振興、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1.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2.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3.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4.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重要會議、重點工作、人事任免;
15.民生熱點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zjingtianli.cn)、《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寧夏政府網”微信公眾號、“寧夏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電視廣播、報刊、電子信息屏、公示欄等平臺和載體予以公開。同時,在自治區檔案館、寧夏圖書館、自治區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政府信息查閱點,提供查閱服務。
1.“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頻道,可查找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國內統一刊號CN64—1062/D,半月刊),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管主辦,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編輯出版,面向全國公開發行。其中,紙質版每期印制6800冊,實行免費贈閱,贈閱范圍涵蓋自治區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位會,檔案館、圖書館,政務服務大廳等;電子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寧請看”版塊—“政府公報”欄目同步發布,可登錄網站查閱或下載。
3.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開辦“寧夏政府網”微信公眾號、“寧夏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寧夏政務發布”微博(新浪)、“我的寧夏”APP等政務新媒體,實時發布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根據《條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具體包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制作或保存的相關政府信息,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政府部門負責公開。
(一)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本機關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辦公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文化西路108號
辦公時間:夏季09:00—12:00,14:30—17:30;冬季09:0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須在信封左下角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并郵寄至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為確保安全穩妥送達,建議使用郵政信函寄送。
郵寄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路361號
郵政編碼:750001
3.在線申請。申請人登陸“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寧請看”版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欄目-點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按照提示在線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并提交,申請提交成功后,系統會反饋查詢碼用來查詢辦理結果,也可登錄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個人中心查詢辦理結果。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提出申請的,應在傳真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總頁數,傳真號碼:0951-6363831。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該《申請表》可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點”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頻道或“寧請看”版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欄目下載電子版。本機關暫不開通電話、電報、手機短信、電子郵箱等申請方式。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4.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5.本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行政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6.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本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三)辦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四)申請答復。
本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其他按照《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要求辦理答復的。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自治區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四)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通訊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路361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郵編:750001;聯系電話:6363834;郵箱:nxzwgk@nx.gov.cn(聯系電話及郵箱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相關咨詢及工作意見建議)。辦公時間:夏季08:30—12:00,14:30—18:30;冬季08:3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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